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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686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0-05-17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5月1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为迅速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领导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省厅就下一步在全省交通系统加强综治维稳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委书记赵乐际在全省综治维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长袁纯清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矛盾复杂多样、易发多发的客观现实,充分认识巩固交通运输安全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维护交通运输稳定的责任感,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真正把维护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树立维护安全投入是最必须投入和最紧要民生工程的意识,是维护全系统稳定发展的基础。对综治维稳工作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影响全系统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工作责任,保证交通运输系统持续安全稳定发展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加大对系统内学校的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配合全省组织开展的为期两个月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一是要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防止发生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二是要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改涉及学校的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严密学校治安防控措施,配合公安部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完善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增加得力的保卫人员,加强夜间值班和内部巡逻防护;四是加强对在校教职工、学生等的教育、组织,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卫、自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齐心协力地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和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为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力度,保证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要迅速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担任信访排查工作联络员,以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格局;二是狠抓制度建设,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接待等各项制度。在制度落实上与干部年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以有力地调动干部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排查信访苗头,对发现潜在的问题,不论问题大小,都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对待,及时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引发不良后果。同时,要做好单位内部的防火、防电、防盗以及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全计重收费长效维稳机制。各级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高速公路全计重收费工作是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收费,有效解决大吨小标,堵塞管理漏洞而采取的收费方式,应正确认识,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好全计重收费运行期间收费价格调整带来的司机疑问和不理解,要有长期的思想准备。特别是要提高一线基层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处置能力,研究制定答复意见,加强与媒体沟通,积极宣传收费政策,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引导车辆合理装载,积极化解车主不满与不理解,确保全计重收费工作平稳、有序。
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收费数据统计、分析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将所辖道路、收费站点通行情况、突发事件及原因等,每日整点分别通过联网监控内网和内线电话向省收费中心准时报送,以便省收费中心及时向社会发布高速公路网路况信息,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要注意加强设备维护,提高计重收费系统运行可靠性,确保称重设备及计重收费系统运行正常
      (四)结合全省开展的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教育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继续严把“三关一监督”,强化源头安全监管。一是严查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重点严查事故企业整改,要求事故企业查清原因、消除隐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严查客运车辆技术,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整治非法改装车辆;三是严查驾驶员从业资格,从重查处超员、超速等驾驶行为,整治责任事故驾驶员;四是严查客运站场,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三品”检查,整治不达标站场。
      继续推进车辆清理挂靠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加大客运车辆清理挂靠工作力度,明晰产权,理顺关系,做到所有权和经营权真正的两权分离。彻底解决因车辆挂靠而引发的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责任不到位,缺乏对营运驾驶员和司乘人员的控制力等问题,从根本上扭转运输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被动局面。
      要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对所有客货运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派专人进行监督,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对其进行停业整改。对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予以吊销从业资格证处理并追究其所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逐步建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要始终坚持单位主管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把与省厅签订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再次分析、梳理,把任务细化、量化,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最基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几个方面制定考核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力度,增强目标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好目标考核的作用,用目标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力开展。
      要加强防汛物资储备,完善防汛预案,加强汛期值班,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度汛。加强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掌握汛期内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生的各类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汛期信息畅通。对于不报、瞒报、漏报、迟报的有关单位及人员,省厅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厅机关各处室都应树立安全与稳定责无旁贷的意识,牵头与督察厅直各单位做好维稳安全工作,在开展覆盖交通系统各个领域的维稳安全大检查中。校园安全由厅科教处牵头,信访及内保由厅办公室牵头,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由厅安监处牵头、厅运输处配合,全计重收费维稳由厅财务处牵头,治超检测由厅治超办牵头。各牵头处室要尽快组织安排好检查工作,以确保全系统维稳安全大检查的及时开展。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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